因為這段來us的時間,每個星期日到星期二,HOST媽要上班,而星期一到星期六HOST爸都要上班,所以星期一、二我有點無聊的度過一個早上,於是我決定11/6星期二中午跟HOST爸吃過午餐後要來個飯後散步,呵呵!我ㄚ從DOWNTOWN走回到家,其實應該不需50MIN,但是我邊走邊逛街購物,所以花了50分才回到溫暖的家,當然回到家要先檢視一下戰利品,然後就把中午吃剩的薯條加熱當下午點心吃了,ㄞ照這樣下去想不胖都難!不過沒關係,若是鏡頭上的自己有看起來似乎胖了點,我可以跟朋友說是天冷多穿衣的關係,不是真的變胖啦!這次來我用單手幫自己拍照,呈現出的效果還不差,讓我的美國朋友很驚訝的問我,為何我可以不用看小小lcd螢幕就按下拍照的扭,我的回答是:多練習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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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H Gra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